根据我校学生工作处《福软学〔2024〕78号——关于做好2023-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》文件要求,结合容艺影视产业学院的实际情况,现将我院国家奖学金评审情况汇报如下:
一、评审小组成员名单:
组 长:
林 海(党总支书记)
副组长:
叶雅姿(党总支副书记)
李琦雯(团委书记)
刘 颖(资助负责人)
成 员:
柯灯辉(2023、2024级辅导员)
雪 颖(2022、2023级辅导员)
吴泽伟(2022、2024级辅导员)
陈敏鑫、毛烨榕、黄国强(2022、2024级辅导员)
陈 涛、颜芳芳、张 莉(2023级辅导员)
朱丹丹(2023、2024级辅导员)
刘 颖(2024级辅导员)
二、评审依据:
(一)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(二)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(三)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;
(四)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;
(五)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,创新能力、社会实践、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。
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前提下,申请人还应满足以下具体条件:
(一)期间学习成绩优异,曾获得一等奖学金,入学以来没有不及格科目(含选修课);
(二)学年学业成绩和综合测评排名均位于前10%(含10%)的学生,各科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(含80分,不含选修课)。学年学业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%,但达到前30%(含30%)的学生,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,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,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,证明材料须经学校审核盖章确认。
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、学术研究、学科竞赛、创新发明、社会实践、社会工作、体育竞赛、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。具体是指:
1.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,具有见义勇为、助人为乐、奉献爱心、服务社会、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,在本校、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,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,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。
2.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,以第一作者发表的通过专家鉴定的高水平论文,以第一、二作者出版的通过专家鉴定的学术专著。
3.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,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、课外学术科技竞赛、中国“互联网+”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、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(或金奖)及以上奖励。
4.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,科研成果获省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专利(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、外观设计专利)。
5.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,为国家争得荣誉。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,集体项目前二名;高水平运动员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、集体项目前二名。集体项目应为上场主力队员。
6.在艺术展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,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得一、二等奖,参加省级艺术展演获得一等奖;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。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。
7.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、中国青年五四奖章、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全国性荣誉称号。
8.其它应当认定为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形。
(三)现任院系、班级学生干部、预备党员、入党积极分子且工作表现积极者优先推荐。
三、评审程序:
1、9月26日布置工作,分配名额;
2、10月5日前班级(专业或年级)评议小组推荐;
3、10月7—9日院系审核,公示3个工作日。
四、分配名额:
我院国家奖学金分配名额:等额1名,差额1名。
五、公示情况:
有关国家奖学金的名单公示到学院官网,并告知我院全体学生,同学们并无异议。
六、评审结果:
我院2023-2024学年2022、2023级共计学生1918人,其中等额学生1人,差额学生1人,评审情况如下:
2022级总人数923人,2023级总人数995人,拟等额1名,差额1人;其中,预备党员2人;女生2人;学生干部2人。
拟推荐具体名单:
林敏晶 2022级网络直播与运营专业3班
祝淑琴 2022级网络直播与运营专业1班
以上2名同学在校期间均表现良好,诚实守信,工作出色,学习成绩名列前茅,符合国家奖学金的评审条件,拟推荐1名等额、1名差额申请国家奖学金。
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容艺影视产业学院
2024年10月10日